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探索體驗中心
教育理念

「把書讀好,把人作對,多元發展」是本校的願景,本校堅持教育是提供學生發揮潛能的機會,有更好的行為改變機會,擁有紮實知識基礎與更多自我實現的機會,以教育下一代成為新世紀人才為目標,因此每個學生秉承不同之天賦其個性、能力與環境各異,故充份發揮個人潛能就是成功。

 

 面對21世紀多元的社會,知識快速更新,加上多變的環境,僵化的思維已經跟不上變化的腳步,聯合國科教文組織在 1988年提出「學習的四個支柱」:一、學習知的能力,二、學習動手做,三、學習與他人相處,四、學習自我實現;教育部在民國87年公布「國民教育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」,將培養獨立思考、解決問題、主動探索與研究的能力列為國民教育所要求的十大基本能力之一(教育部,2001)。

 

因此我們希望在這一個多元的時代中,每一個孩子都具備有世界公民的素養,學習帶得走的能力,學習與他人相處的能力,能夠學以致用、勇於創新與冒險,具備動手做的能力,成為熱愛生命,實踐個人的責任與目標。探索體驗教學雖然已經引入國內教育界多年,但是僅以零星點綴的方式實施,並無目前本校全面實施的方式,在無前例可為借鏡之下,要將「探索體驗教學」單獨成為一項課程,並融入學校教學之中,成為學校的特色發展課程,實為艱鉅之工程;新觀念與新體驗的課程模式必須建立在宏觀的視野上,創新才能因應改變,然而來不及改變的創新或是準備不全將會是一種冒險,而以前瞻的視野與循序紮實的步驟,為此一計畫立下堅強的根基,我們透過以下的方法與策略逐步落實。

 

(一)專責機構負責實施:以目前學校現有的場地、設備與人員師資,難以達成以上之教育目標,因此探索體驗教學中心應而成立;民國89年8月於台北縣萬里鄉尋覓場地,創立探索體驗教學中心專責規劃、實施探索體驗教學。本中心於民國104年01月搬遷至宜蘭縣頭城鎮,依幼稚園、小學、中學與高中不同年段實施課程。

 

(二)納入課程中實施:探索體驗課程納入學校的課程之一,幼稚園、小、中學生,每學期每位學生至頭城探索園區進行三~四天課程,五年級以上每學年安排一次二天一夜過夜課程;國中及高中學生,每學期進行二~三次單天課程,每學年實施一~二次兩天一夜隔宿課程。

 

(三)逐步發展落實:探索體驗教學中心自89年迄今逐步發展為學校特色課程,提供學生親身體驗挑戰、突破、冒險與省思的成長經驗,並能夠尊重、欣賞及珍惜不同的文化,擁有合作利他情懷,樂於與人分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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