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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成績評量辦法:

本校高中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 (113學年度起)(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評量辦法)

國中部學生成績評量實施要點(113學年起)

臺北市私立復興實驗高級中學考場規則 (重大考試缺考請填寫【補考申請單】)

高中生畢業條件說明:

  1. 無累計三大過
  2. 畢業最低學分數為150學分成績及格,其中部定必修及校訂必修至少需102 學分且成績及格;同時選修學分至少需修習40 學分且成績及格。

 

★各項獎勵辦法:

本校學生獎勵辦法 

1. 同學可以在領取獎章後,用此表紀錄【獎勵兌換紀錄表

2. 畢業當年度可填寫 兌換復興金質獎申請表】申請復興金質獎

學生參加英文檢定獎勵辦法113-1-英檢敘獎注意事項

請同學在獲得英檢證明後,直接上網登記【113-1-英檢通過獎勵線上登記及上傳認證

國中部畢業生授獎實施要點

高中部畢業生授獎實施要點

特殊表現市長獎選拔實施要點

 

★十二年國教:

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補充規定

110高中學生選課輔導手冊

 

★課程計畫:

110學年度國中課程計畫

111學年度國中課程計畫

112學年度國中課程計畫

113學年度國中課程計畫

110學年度高中課程計畫

111學年度高中課程計畫

112學年度高中課程計畫

113學年度高中課程計畫

 

★教師公開授課(教學視導)一覽表

110-1教師公開授課(教學視導)

110-2教師公開授課(教學視導)

111-1教師公開授課(教學視導)

112-1教師公開授課(教學視導)

 

★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專區相關資訊公告

113學年度教學正常化自我檢核表

課後各領域多元精熟學習調查表

 

★其它:

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要點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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