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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公開招標)電梯汰換工程採購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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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採購案名稱:
本校電梯汰換工程採購案。

二、採購內容:
本校因既有電梯設備使用年限及安全維護需求,擬辦理校內電梯設備汰換更新,共計 3台,採購內容包含原有設備拆除、新設備製造、運送、安裝、測試、驗收、相關申報及取得使用許可等工作。

三、基本規格:
(一)數量:電梯共3台。
(二)載重規格:每台以15人乘用規格為原則。
(三)電梯型式、速度、停靠樓層、機坑及昇降道尺寸等,應依本校現場既有條件及招標規範辦理。
(四)設備應符合現行建築法規、升降設備相關安全規範及政府主管機關之規定。
(五)廠商應負責既有設備拆除、設備更新、安裝、測試、申報、檢查及取得合法使用許可。
(六)施工期間應妥善設置安全防護措施,並配合本校教學及行政作息安排施工。

四、廠商資格:
(一)依法登記並具電梯製造、安裝、維修或相關專業資格之廠商。
(二)具相關電梯汰換或新設工程實績。
(三)依法應具備之專業證照及相關證明文件。
(四)無政府採購相關法令所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。

五、報價內容應包含:
(一)設備材料費。
(二)既有設備拆除及清運費。
(三)新設備安裝及施工費。
(四)電氣、控制及相關附屬設備費用。
(五)檢查、申報及取得使用許可相關費用。
(六)教育訓練、保固及後續維護服務。
(七)其他完成本案所需之一切費用。

六、保固及維護:
驗收合格後,廠商應提供完整設備保固及維護服務,並於投標文件中敘明保固年限、定期保養方式、故障叫修機制及後續維護費用。

七、履約期限:
自決標或簽約日起,於本校指定期限內完成設備製造、拆除、安裝、測試、檢查及驗收作業,實際工期依招標文件規定辦理。

八、評選原則:
本校將依廠商資格、設備規格、施工規劃、履約實績、保固維護服務、報價合理性及整體服務能力等項目綜合評估,擇定最符合本校需求之廠商。

九、現場勘查:
為確保報價及施工規劃符合現場實際需求,投標廠商應依本校指定時間辦理現場勘查,並自行確認昇降道、機房、機坑、樓層及相關施工條件。

十、其他事項:
(一)廠商投標前應詳閱本案招標文件及相關規範。
(二)實際施工規格及內容以本校正式招標文件、契約及現場需求為準。
(三)本校保留依實際需求調整相關規格及採購內容之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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