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「小小美術家」113學年度兒童美術創作展作品評選徵件(三件展)
送件地點:本校一樓藝術人文中心
(報名表請貼作品背面右下角)
開始收件:113年10月21日
收件截止:113年11月01日放學前
主旨:檢送臺北市「小小美術家」113學年度兒童美術創作展作品評選徵件實施計畫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為激發與培養本市國小在學生對藝術教育的熱愛與融入生活的興趣,並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(108課程綱要),推展「藝術即生活」,鼓勵藝術教育結合不同教育領域的目標,藉以培育學生運用「藝術即生活」的概念, 成就自我與團隊生活的美感,與養成面對未來生活困境的解決生活問題的藝術教育能力,本(113)學年度賡續辦理上開計畫活動。
二、請各校參照113學年度實施計畫(附件1)規劃學校辦理期程,鼓勵學生持續參與美術創作活動,共同推展本市藝術教育活動,相關重要事項敘述如下:
(一)本案美創展初審及複審由各校自辦,並於113年10月底前完成複審及決選報名送件籌備作業,決選送件時間及地點如下:
1、收件時間:113年12月5日(星期四)至12月6日(星期五)上午 9時至下午3時。
2、收件地點:臺北市內湖區碧湖國小仁愛樓1樓藝術家教室(地址:臺北市內湖區金龍路100號)。
(二)有關各校113學年度1年級新生、2至6年級轉學生數量之「小小美術家美術護照」,請各校於113年9月27日(星期五)下班前至下列網址填報: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1mkqorjReCMdUjiaw7rV57j8i38e4yN1eT5gpZOJLvjc/edit?ts=66c7ff2e,俟彙整後由碧湖國小委請廠商製發並放置市府地下2樓之各校公文交換聯絡箱;本案預計放置護照時間為113年10月中,請各校屆時收到後,將領據(如附件2)回傳碧湖國小公文交換聯絡箱。
三、本案如有疑問請洽碧湖國小教務處潘主任,聯絡電話:02-2720-7161分機121。
四、檢送本案113學年度實施計畫及護照領據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