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園

【轉知】宣導智慧財產權

2023.09.08
70

主旨:「MUST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」宣導於非課堂教學使用影音著作,應事先取得合法授權。
說明:
一、執行音樂著作之公開演出、公開播送、公開傳輸等授權,先予敘明。
二、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,請於非課堂教學或校內各場所有播放音樂、影片等涉及著作權需求時,應事先取得著作權所有人授權,始得應用相關影音資源,避免侵害他人權益。
三、參考如附件,倘有疑義,得逕至該協會網站閱覽相關資訊,或逕洽該會承辦人員鄭小姐(聯絡電話:02-2511-0869轉266)。

招生資訊

我想了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