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私立復興實驗高級中學-小學部109學年度第1學期
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
一、依據:
(一)93年6月23日總統令頒「性別平等教育法」。
(二)99年3月8日台訓(三)字第0990037043號函「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白皮書」。
(三)臺北市政府109年度推展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。
(四)臺北市109年度國民小學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學校實施計畫。
(五)本校109學年度輔導工作計畫辦理。
二、目的:
(一)培養學生具備正確的多元性別之生理、心理知識,建立無性別歧視教育環境。
(二)培養學生具備正確的情感教育認知、態度及技能。
(三)體驗情緒教育自我覺察反思的實作紀錄,以加強學生之情緒管理。
(四)幫助學生建立正確交友及家庭依附關係,以培養全人之健康性格。
(五)增進全校師生對性別平等教育、性侵害、性騷擾、性霸凌、家暴防治等法令與議題有正確的知識與態度。
(六)提升本校教師性別平等教育知能,並於課程及活動中落實性別平等教育。
(一)主辦單位:訓導處(輔導組)。
(二)協辦單位: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、各處室。
四、實施時間:109年8月1日至110年1月31日。
五、參加人員:本校全體師生。
六、執行要項:
(一)強化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運作模式及執行成效。
(二)辦理教師進修,充實性別平等教育知能。
1.充實本校有關性別平等教育之視聽媒體及書籍,提供教師進修與教學用。
2.編製蒐集性別平等教育之補充教材及參考資料,建立各科教學融入模式資料庫。
3.研發性別平等教育教材教法及評量成效。
(三)規劃辦理校園性別平等觀念宣導活動,加強宣導性別平等觀念。
1.辦理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議題之專題演講或戲劇宣導。
2.利用班會時間融入性別膨等教育相關議題討論。
3.推薦增進性別平等意識之優良讀物。
4.辦理各項宣導及競賽活動。
(四)蒐集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資料與教材,並鼓勵運用,促進流通。
(五)營造安全友善及性別平等之校園環境。
(六)研討相關法令,並配合研擬、檢視、修訂校內相關規定、辦法等章則,同步進行教育、宣導,追蹤成效。
七、執行方式及內容:
(一)落實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運作,積極規劃辦理本校性別平等教育之相關活動。
1.編組:由校長擔任召集人,並設置執行秘書1人,由中學部學務主任兼任。委員人選由主任委員聘任之,採1年1聘,共15人,且女性委員人數達二分之一以上為原則。
2.任務:
(1)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,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,落實並檢視實施成果。
(2)規劃或辦理學生、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。
(3)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、教學及評量。
(4)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與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之防治規定,建立機制,並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。
(5)調查及處理與性別平等教育法有關之案件。
(6)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。
(7)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。
(8)其他關於學校或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。
(二)規劃辦理校園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活動,增進師生性別平等教育知能:
實 施 項 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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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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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辦
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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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辦
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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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行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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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 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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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教師增能研習課程:
- 【自我概念的重要~情緒教育與健康性格】:王梅君心理師
- 【自我概念的調整與提升】:王梅君心理師
- 【12年國教特殊需求領域融入語文科的策略】:孟瑛如教授
- 【12年國教特殊需求領域融入數學科的策略】:孟瑛如教授
- 【從讀寫開始的班級經營】:林怡辰老師
- 【青少年常見身心問題與因應建議】:林耿立醫師
- 【從全人性教育談國內與性教育相關的教育新興議題】:高松景教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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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體
教職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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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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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
訓導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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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/8/3
109/8/4
109/8/6
109/8/10
109/8/14
109/8/27
109/8/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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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二四六年級入班宣導課程(80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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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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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輔
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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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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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/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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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/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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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依性侵害防治法第7條規定,各級中小學每學年至少有4小時以上之「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」。
- 除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外,每學年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4小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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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四年級人際關係小團體
(480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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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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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輔
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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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聘
心理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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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/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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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/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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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防治宣導活動(40分鐘)
- 【身體界線】-羅怡君講師
- 【兒少保護】-張琬萍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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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3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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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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訓導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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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/10/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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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學生朝會宣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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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校師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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訓導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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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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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學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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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班會討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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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校師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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訓導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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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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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會時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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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鼓勵老師參加「生活小小事,談情感」〜性別與情感融入各領域課程與教學活動設計比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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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校教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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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政府教育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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芝山
國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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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/6/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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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/7/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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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鼓勵學生參加「生活小小事,談情感」徵件比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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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校學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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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政府教育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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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江
國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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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/10/8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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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親職教育成長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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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校家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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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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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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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/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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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/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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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第51期父母成長班課程(6堂)。
- 父母學堂-我真的很不錯培訓課程。(4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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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兒童心智科醫師醫療諮詢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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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校親師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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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輔
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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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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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/18
10/30
11/20
12/18
1/15
共5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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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持續聘請長庚醫院兒少心智科醫師—謝依璇醫師,提供醫療諮詢服務,澄清與界定相關的學生問題,以擬定具體協助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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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公佈欄海報宣導
(愛是尊重,愛是學習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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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校師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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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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訓導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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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/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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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復興電子報宣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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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校師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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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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訓導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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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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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建置及持續充實性別平等教育網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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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校師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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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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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訊
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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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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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統籌規畫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教學,營造尊重多元包容差異之校園文化。
實施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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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定時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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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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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施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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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編班會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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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/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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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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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定期辦理各科教學研究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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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學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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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
各科教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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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於各科教學研究會中訂定性別平等教育討論題綱,研討課程設計及可行融入方式,列入教學進度表中,並編寫教材及學習單
- 鼓勵教師參加臺北市性別平等教育教材徵選活動及相關研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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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各科融入教學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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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學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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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科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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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於適當課程內容融入隨機教學。
- 於學校日將教學計畫編入家長手冊中,供家長參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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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落實運作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處理機制。
實 施 項 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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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辦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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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辦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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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 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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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已訂定、檢視修正學校校園性侵害、性騷擾及性霸凌防治規定,並掛載於學校網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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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平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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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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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0條及校園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34條規定。
- 納入本校教師聘約第7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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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已將「校園性侵害、性騷擾及性霸凌防治準則」第7條、第8條規定納入教師聘約,並將教師聘約掛載於學校網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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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平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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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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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已依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、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,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並公開揭示,且掛載於學校網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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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平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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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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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依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、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。
- 本校人事室網頁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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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暢通本校校園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處理機制及通報申訴管道,並依規定處理相關申訴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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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平會
訓導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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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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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強化輔導轉介流程及適時個別輔導、團體輔導或召開個案輔導會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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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平會
訓導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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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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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強化家庭暴力、兒少保護、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責任通報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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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體教職
員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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訓導處
輔導組
校外資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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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08/8/20已邀請校長與黃美玲主任共同宣導【性別、兒少保護事件處遇】(3小時)
- 持續宣導全校教職員線上研習「兒童及少年保護機制線上學習課程」。
- 輔導組參加:
1.109年度「校園性侵害、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回覆填報系統/統計管理系統」操作研習(6小時)
2.109年度新進教育人員性別平等教育知能研習(6小時)
3.109 年度校園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處遇、 未成年懷孕輔導策略暨輔導成效檢視作業教育訓練研習(6小時)
- 已有2位性平委員通過「109年度校園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之初階培訓」,即將接受進階培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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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營造安全友善及性別平等之校園環境。
實 施 項 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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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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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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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行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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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 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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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依空間配置、管理與保全、標示系統、求救系統與安全路線、照明與其他空間安全要素等,定期檢討校園空間與設施之規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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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務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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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平會
各處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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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學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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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依校園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5條規定。
- 本校性別平等教育網頁公告周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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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加強宣導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,並公告周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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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平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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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室
教務處
訓導處
輔導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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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學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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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利用校務會報向全體教師宣導。
- 本校性平教育網頁公告。
- 請各班導師利用班會時間協助宣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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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強化本校學生懷孕事件輔導與處理機制,維護懷孕學生之受教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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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平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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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處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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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學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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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經費:由本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。
九、預期成效:
(一)透過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等各項活動、課程,建立正確兩性平等觀念。
(二)營造優質校園,建立無性別歧視與無暴力的教育環境。
(三)結合情緒教育課程活動,建構學生良好溝通模式。
(四)消弭性別歧視以及暴力,建立溫馨友善生活環境。
(五)對課程總目標G.R.I.T「世界領袖、責任公民、創新思維、掌握科技」有更深入的理解與配合。
十、本計畫經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討論通過,陳校長核定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